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梁清华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共同遗嘱的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9-22 14:34)    点击:228

共同遗嘱的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依据共同遗嘱的不同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点:
    1、对于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的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自任何一方死亡时即时生效,死亡方的意思表示生效,生存方的意思表示失效。
    2、对于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的共同遗嘱,仅在共同遗嘱人都死亡后整个共同遗嘱才发生效力。
    3、对于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的共同遗嘱,一方死亡仅致使遗嘱部分生效,双方都死亡时方全部生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梁清华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清华律师,梁清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梁清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6522548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梁清华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威海律师 | 威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梁清华律师主页,您是第3373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