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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当事人的房屋登记情况?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17 17:25)    点击:147

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当事人的房屋登记情况?

  《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利害关系人应是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借贷未抵押就只是普通的债权人,而不是利害关系人。再则,即使是利害关系人,除了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的房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外、也应提供房屋坐落。因此,本例中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查询王某的房屋登记情况。如果将来小额贷款公司和王某的借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或是取得人民法院签发的调查令的律师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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