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当事人的房屋登记情况?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17 17:25) 点击:147 |
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当事人的房屋登记情况? 《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利害关系人应是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借贷未抵押就只是普通的债权人,而不是利害关系人。再则,即使是利害关系人,除了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的房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外、也应提供房屋坐落。因此,本例中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查询王某的房屋登记情况。如果将来小额贷款公司和王某的借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或是取得人民法院签发的调查令的律师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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