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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可作担保物?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23 16:22)    点击:339

哪些财产可作担保物?

  可作担保物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抵押物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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