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是否应维修损坏的租赁物?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1 13:55) 点击:252 |
出租人是否应维修损坏的租赁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对租赁物有维修的义务,所以租赁物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但是如果租赁物是承租人故意损毁的,则维修费用不需出租人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合同法如下条款: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