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可为建筑企业屏蔽诸多法律风险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2-05 11:29) 点击:352 |
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 梁清华 律师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为当地的一些房地产企业或者建筑单位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日常法律服务。在为房产公司服务的过程中,本人发现不少建筑企业往往更为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项目完工后的风险,对项目承接前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而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在项目中的每个环节均暗藏风险。往往出现在承接时,在承包人眼中很有发展前景的工程却成为了“烂尾楼”“半拉子”工程。为何如此?究其原因,本律师认为,造成上述不利局面的原因在于建筑企业在承接项目过程中对项目的尽职调查不够重视。因此,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包人的企业性质、资金、信等相关内容进行前期尽职调查是非常有必要的,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建筑企业屏蔽诸多法律风险。 那么,律师如何进行尽职调查呢?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 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包人的注册信息进行调查,主要关注注册资本金额、注册时间、是否年检、住所地信息、注册登记机关、是否在业等。 2、 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被执行人信息了解发包人是否有被执行案件,如果现实如果显示噶发包人有大量的被执行案件,那么就需要谨慎考虑是否与其合作。 3、 通过走访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了解项目信息,主要是关注发包人是否已经取得土地、是否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已经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等。 4、 了解该发包人的项目资金来源,同时,通过走访发包人之前合作的施工单位、供应商等,了解该发包人的诚信情况以及履约能力等。 5、 在建的项目或者即将接手的项目,要尽可能调查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的情况,看是否属实以及相应的抵押、查封的金额。 律师认为,只有尽可能的做到详细、全面的前期尽职调查,才能从根源上免除法律风险。毕竟,建设工程项目非普通合同标的,其数额之大、周期之长、风险之大不容小觑。 (本文是根据周月萍编著的《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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